增值稅合理節稅
如何做到合理的避稅?
這對一個企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合理避稅是企業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它的產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通過1994年稅制改革,增值稅已經成為國稅的第一大稅,也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今天就用5個案例來教大家應該如何有效、合理降低增值稅稅負!
案例一:
甲商貿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為600萬元,由于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年實際繳納
增值稅60萬元,增值稅稅負較重。
請為甲公司設計合理減輕增值稅負擔的稅收策劃。
策劃方案一:由于一般一般納稅人不允許直接變更為小規模納稅人,投資者可以將甲公司注銷,同
時成立乙公司和丙公司來承接甲公司的業務。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年銷售額均為300萬元,符合小規
模納稅人的標準。年應納增值稅=(300+300)x3%=18(萬元)。
策劃方案二:投資者將甲公司注銷,同時成立五家公司來承接甲公司的業務。五家公司的年銷售額
均為120萬元,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同時將三家公司的月銷售額控制在10萬元(含稅銷售額
在10.3萬元)以內,則根據現行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乙、丙、丁三家公司年應納增值稅為0元。
案例二:
某企業為了促銷,規定凡購買其產品在6000件以上的,給予折扣10%。該產品不含稅單價200元,
折扣后的不含稅價格為180元。該企業未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上分別注明。
請計算該企業應當繳納的增值稅,并提出稅收策劃方案。
解答:由于該企業沒有將折扣額寫在同一張*****上,該企業繳納增值稅應當以銷售額的全額計繳:
200x6 000x16%=192000(元)。如果企業熟悉稅法的規定,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上分
別注明,那么企業應納增值稅應當以折扣后的余額計繳:180x6 000x16%=172800(元)。
稅收策劃所帶來的節稅效果:192 000-172 800=19200(元)。
案例三:
某個體工商戶銷售水果、雜貨,每月含稅銷售額為20600元左右,當地財政廳和稅務局規定的增值
稅起征點為20000元。
請計算該個體工商戶全年應納增值稅稅額,并提出稅收策劃方案。(不考慮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
稅優惠政策)
解答:該個體工商戶每月不含稅銷售額:20 600÷(1+3%)=20000(元),達到了增值稅的起征點,
應當繳納增值稅。全年應納增值稅:20600÷(1+3%)x3%x12=7200(元)。
不考慮其他稅費,該個體戶每年收入:20 600x12-7 200=240 000(元)。
如果該個體戶進行稅收策劃,將其每月含稅銷售額降低為20500元,則每月不含稅銷售額:20500÷(1+3%)=19902.91(元)。
沒有達到增值稅的起征點,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不考慮其他稅費,該個體戶每年收入:20 500x12=246000(元)。
由此可見,雖然該個體戶每月銷售收入降低了,但全年收入反而增加了6000元(246000-240000).
案例四:
某企業為了促銷,規定凡購買其產品在6000件以上的,給予折扣10%。該產品不含稅單價200元,
折扣后的不含稅價格為180元。該企業未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上分別注明。
請計算該企業應當繳納的增值稅,并提出稅收策劃方案。
解答:由于該企業沒有將折扣額寫在同一張*****上,該企業繳納增值稅應當以銷售額的全額計繳:
200×6000×16%=192000(元)。
如果企業熟悉稅法的規定,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上分別注明,那么企業應納增值稅應當以折扣后的余額計繳:180×6000×16%=172800(元)。
稅收策劃所帶來的節稅效果:192000-172800=19200(元)
案例五:
某鋼材廠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集月銷售鋼材,取得含稅銷售額1860萬元,同時又經營農機,
取得含稅銷售額200萬元。前項經營的增值稅稅率為16%,后項經營的增值稅稅率為10%。該廠對
兩種經營統一進行核算。
請計算該廠應納增值稅稅款,并提出稅收策別方案。
解答:在未分別核算的情況下,該廠應納增值稅:(1800+200)+(1416%)×16%=275.86(萬元)。曲
子兩種經營的稅率不同,分別核算對企業有利,建議該企業對兩種經營活動分別核算。這樣,該廠
應納增值稅:1800(1+16%)×16%+200+(1+10%)×10%=266.46(方元)。
分別核算和未分別核算之差:275.86-266.46=9.4(萬元)。由此可見,分別核算可以為該鋼材廠減輕增值稅稅負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