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借條年化利率高達35.94%
只宣傳最低利率 實際息費率接近36%
不少網絡貸款的廣告會用醒目字體標注“最低日息萬分之二”、“年利率6%起”、“年化7.2%起”。它們熱衷于用最低利率攬客,卻少有提示最高利率。事實上,有多少客戶享受到最低利率,外人很難知曉,但消費者對網絡貸款利率過高的投訴量卻長期居高不下。
史先生自從2020年六月開始使用美團借錢,雖然他從未逾期,但每筆借款的年化費率均為34.92%,日費率為0.097%。因為每月還款金額只有幾百元,他最開始沒有留意這個利率,后來無意間知道朋友用美團借錢的利率是百分之二十多,才發現自己的利率實在太高了。無論是朋友的百分之二十多,還是史先生的34.92%,都是所謂最低利率7.2%的好幾倍。
有消費者出示的信息頁面顯示,他在360借條借的5500元,年化綜合息費率高達35.94%,已經接近前些年法律規定的36%高利貸標準。
服務費、擔保費是利息的好幾倍
目前,大家常用的互聯網貸款主要分為兩種渠道,一種是自營渠道,即消費者直接通過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自己的線上渠道申請;另一種更常見的方式是通過360借條、你我貸等網絡平臺申請。這些網絡平臺其實是助貸機構,主要幫助銀行、消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營銷獲客、逾期清收,有的在過程中還會引入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增信。消費者直接找銀行借錢,很可能批不下來或者流程很麻煩,這些助貸平臺的存在客觀上幫助消費者更便捷地獲得了貸款。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通過助貸平臺申請貸款,消費者除了支付銀行的利息,還要支付服務費、保險費、擔保費等多項費用。所有這些都是貸款成本。網絡貸款的綜合息費率之所以那么高,就是因為這部分費用的存在。
提前還款比按期還款還貴
不少消費者表示,自己在申請網絡貸款時沒有注意到實際利率很高,等了解清楚想提前還款又發現沒那么簡單。
在各大投訴平臺上,有關360借條提前還款的投訴非常集中,消費者認為360借條提前還款的收費太高,甚至比按期還款還貴。
據了解,360借條在客戶查詢待還款金額時,除了展示總息費、年化綜合息費率等信息,還用一行小字提示“如提前還款,將按實際使用天數最高0.0985%/日計算費用。最高不超年化36%。”這意味著,如果客戶的實際息費率低于36%,而實際使用時間較長,提前還款的金額比按期還款還要多。
有用戶反映,自己借款的剩余未還本金為25805.49元,剩余還款期數7期,按期還款總還款30126.81元,按照系統提示,提前還款要還30320.4,比按期還款金額還要多近200元。
阻攔大家提前還款的不僅有高收費,還有時間。有平臺還會要求預約提前還款的時間,等候排隊,不是想還就還。
張先生2018年在捷信消費金融借了75000元錢,今年2月想一次性提前還款,結果系統顯示到6月份才能還錢,現在只能繼續按月還款。
如果想盡早提前還款,也有辦法,就是多交費。張先生提供的信息顯示,捷信消費金融對提前還款有很多附加要求。對于簽署日期在2017年12月29日以后,未購買靈活還款服務包、靈活保障服務包或購買相關服務包但還款未滿3期的合同,如在還款到期日的至少3日前(不含該還款到期日)申請提前還款,應繼續償還3期期款后,提前還款才可生效。若在還款到期日前3日內申請提前還款,則需繼續償還4期期款后提前還款才可生效。
捷信消費金融的最新消費貸價目表顯示,10款產品的年貸款利率(單利)為19.080%—23.04%,另有一項年客戶服務費率(單利)為11.720%-11.88%,因此這些產品折算年化綜合息費率(單利)為 30.800%-34.92%。如果客戶沒有購買相關的服務包,就不能盡快提前還貸,還要繼續承受這樣高的利息。
專家:尚無法律標準限制網貸各項收費 助貸機構需要納入監管
蘇寧金融研究院孫揚指出,那些掌握龐大流量的助貸機構背后都接了上百家的金融機構,但是作為貸款全流程最開始的環節,助貸機構并沒有納入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
今年2月7日,無錫市新吳區發改委在回復消費者關于小象優品擔保費太高的投訴時表示,小象優品隸屬于無錫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并非經過審批和監管的地方金融從業機構,該公司從事的助貸業務非行政許可業務。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應法規規定擔保費收取的上下限,通常由擔保方與被擔保方雙方協商確定。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指出,當前的確有助貸中介在收取各種助貸手續費,有些手續費是合理的,比如擔保費,有些手續費是中介的收入,收費比例彈性就比較高。當前沒有具體的中介費用限定比例的規定,法律只是要求費用收取更加透明,比如在貸款前明確告知貸款人收費項目,但依然缺乏具體法律標準來限制各項收費。
“對于助貸手續費,未來應該加強立法設置,要限定收費名目,實施貸款中介費總量控制,設定收費額度上限。比如最近有聲音說可能會有政策將助貸的擔保費設定在2%。當然,不能僅僅針對一種費用,助貸機構也會巧立名目,故而也要限定助貸收費種類。”盤和林稱。
盡管直接針對助貸的監管規定一直沒有出臺,但從2019年開始頒布的很多監管規定也將影響到助貸業務。
比如,今年5月1日將施行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規范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完善服務外包與服務合作價格管理。在與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中,銀行可結合決策獨立性、客戶法律關系、利益歸屬等情況,區別服務外包與服務合作,按照規定實施價格管理。銀行要在外包服務協議中列明價格條款,禁止外包服務提供商向客戶收取與外包服務相關的服務費用。銀行要充分了解互聯網平臺等合作機構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內容和價格標準,在合作協議中約定服務價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爭議處理責任和義務等內容,禁止合作機構以銀行名義向客戶收取任何費用。要持續評估合作模式,及時終止與服務收費質價不符機構的合作。
孫揚表示,助貸目前已經是互聯網貸款的主要形式,未來很有可能會有監管政策的出臺。他建議,銀行做助貸業務要盡量做那些有場景有產業鏈的助貸,要回避那些純資金需求的助貸,同時也要大力發展自營業務,并通過深層次的數字化轉型,降低自營業務的成本。
消費者要堅持量入為出 合理使用小額信貸等服務
當前,助貸平臺和互聯網貸款的興旺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減輕了即時的支付壓力,但在高利率的壓力下,消費者若頻繁、疊加使用消費信貸,也容易過度負債,征信受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諸多麻煩和風險。3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于警惕過度借貸營銷誘導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范過度信貸風險。
銀保監會提醒消費者,要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根據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了解分期業務、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樹立科學理性的負債觀、消費觀和理財觀。